索  引 号: 092866310/202602-00009 信息分类: 清单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公共服务清单】花山区市监局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本)
关  键 词: 工商
索  引 号: 092866310/202602-00009
信息分类: 清单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公共服务清单】花山区市监局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本)
关  键 词: 工商

【公共服务清单】花山区市监局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本)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833            信息来源: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2-05  08:25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构 备注
1 放心消费主体培育活动 1.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市监稽发﹝2025﹞14号)第(十七)条: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为主要内涵,大力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位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
2.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安徽省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若干措施(2025-2027年)》第(十四)条:开展放心消费自我承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商超、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位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到2027年培育放心消费基础单元2000个以上、放心消费集聚区100个以上....”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1.《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和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制度。登记和备案不得收取费用。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食生〔2020〕2 号)第三十五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请;(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原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不变,登记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 组织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贴 1.《安徽省专利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资金补助、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等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利实施的信贷支持,促进专利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相应服务。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可达20万元。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秩序管理室  
4 协助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等的通知》(皖办发〔2013〕61号):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秩序管理室  
5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二)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受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6 企业登记信息服务 1.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安徽省工商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批复》(皖编办〔1996〕64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商企业登记代理及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业务。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负责建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对在登记、备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依法分类,有序收集管理,推动档案电子化、影像化,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服务。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国际消联确定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国际消联成员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发文要求各省市区消保委(消协)组织开展好315宣传活动。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8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发布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八)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2.《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或者征信机构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9 消费者投诉受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0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二、工作任务(一)统一热线号码,实现一号对外。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2018〕105号)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1 消费警示信息发布 1.《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三)宣传、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
2.《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2 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13 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14 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好相关宣传活动。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秩序管理室  
15 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宣传 《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6〕64号):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秩序管理室  
16 专利政策咨询 省市场监管局日常咨询服务。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秩序管理室  
17 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室  
18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第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 号)。
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59 号)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室  
19 特种设备事故风险预警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政〔2006〕84号):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意见》(皖质发〔2007〕13号):定期分析特种设备事故趋势,提出预防措施,及时发出事故预测、预警。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室  
2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事项公示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97号):为进一步扩大收费公示成果,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监管力度,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我委决定在城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七)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同时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并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室  
21 消费者诉讼支持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2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3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 号):(三十五)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有条件的主流媒体可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室  
24 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落实2025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新闻宣传与舆情监测项目任务的通知》(药监综函 〔2025 〕 113号)。三、组织开展品牌科普宣传活动。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科普活动。围绕年度主题,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科普,提高公众“两品一械”科学素养,传播合理用药用械用妆知识。可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模式,把媒体平台宣传和深入基层实地科普结合起来,广泛覆盖社会公众。积极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在网络新媒体、电视、广播、公共交通工具等平台上,集中播放“两品一械”安全公益广告和科普视频;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讲座、咨询、开放日、互动体验、知识竞赛等系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活动。活动结束后,要注意评估效果、总结经验并及时向国家局报告。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监管室  
25 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 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20号)第四条: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监管室  
26 药品零售(单体药店)经营许可证补办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八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监管室  
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办理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
     3.“实施机构”应明确到具体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