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603-00015 | 信息分类: | 清单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廉政风险点】花山区市监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5年) | |
| 关 键 词: | 工商 | ||
|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603-00015 |
| 信息分类: | 清单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廉政风险点】花山区市监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5年) |
| 关 键 词: | 工商 |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5年) | |||||||
| 序号 | 权利类型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 4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受理人员及负责人 | ||||
|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2 | 其他权利 | 个人独资企业核准登记 | 4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受理人员及负责人 | ||||
|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3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 | 4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受理人员及负责人 | ||||
|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在10日内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4 | 行政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 | 5 |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制定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审批操作规程; | 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隐瞒;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制定考核奖惩办法;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 承办人员 | ||||
| 现场检查环节:对现场检查把关不严;未按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检查超时。 | 高 | 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健全相关档案做好工作记录,随时接受检查; | 检查人员 | ||||
| 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 | 审批人员 | ||||
|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对审批的监督检查。 | 发证人员 | ||||
| 5 | 行政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 | 5 |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制定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审批操作规程; | 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隐瞒;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制定考核奖惩办法;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 承办人员 | ||||
| 现场检查环节:对现场检查把关不严;未按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检查超时。 | 高 | 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健全相关档案做好工作记录,随时接受检查; | 检查人员 | ||||
| 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 | 审批人员 | ||||
|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对审批的监督检查。 | 发证人员 | ||||
| 6 | 其他权利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4 | 公示环节责任:未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包括计量授权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计量授权申请书》);未说明申请授权的途径和方法 | 中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受理环节责任:未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中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审查环节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资料进行审查。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责任:接到计量授权申请书和报送的材料之后,未在六个月内,对提出申请的有关技术机构审查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依法作出不予授权书面决定的,未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7 | 其他权利 | 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授权 | 4 | 公示环节责任:未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包括计量授权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计量授权申请书》);未说明申请授权的途径和方法 | 中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受理环节责任:未应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中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审查环节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资料进行审查。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决定环节责任:接到计量授权申请书和报送的材料之后,未在六个月内,对提出申请的有关技术机构审查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依法作出不予授权书面决定的,未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8 | 行政裁决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5 | 受理风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申请予以受理 | 中 | 1.公示企业名称预核准以及处理争议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受理人员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影响案件的正常调查 | 中 | 1.规范调查的程序和办法;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负责人和受理人员 | ||||
| 告知风险:在处理过程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负责人和受理人员 | ||||
| 决定风险: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高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2.严格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必需集体讨论;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负责人和受理人员 | ||||
| 送达风险:未能及时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 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负责人和受理人员 | ||||
| 9 | 其他权利 |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 3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受理; | 中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条例》,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 |
| 违反调解程序; | 中 | 严格执行程序受理.审查.调解,随时接受检查;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不能公正处理案件。 | 低 | 加强督查,注重警示教育,发现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10 | 其他权利 |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 3 | 受理环节责任:未根据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在年度报告公示结束、责令履行公示义务期限届满和相关情形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审查环节责任:未根据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审查企业履行公示义务情况,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情形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 | 中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审查落实到人;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管理环节责任:未审查、受理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申请。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对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 中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 | 其他权利 |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 4 | 受理责任:公示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低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对提交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 低 | 1.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 决定责任;未在规定时间作出准许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还应告知理由。 | 中 | 1.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负责人 | ||||
| .事后监管责任:未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日常监管 |
监管执法人员 | ||||
| 12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备案案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环节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登记(备案)申报材料审核 | 中 | 1.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 决定环节责任:未在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13 | 行政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环节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登记(备案)申报材料审核 | 中 | 1.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 决定环节责任:未在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14 | 其他权利 | 小摊贩备案 | 5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风险:未在接到食品摊贩备案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签订《安徽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制作备案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备案。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受理人员及负责人 | ||||
|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责任:未制作并送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信息公开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未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备案的食品摊贩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经营。对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等行为作出处理。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日常监管 |
监管执法人员 | ||||
| 15 | 其他权利 | 小餐饮备案 | 5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受理人员 |
| 审查风险:未在10个工作日内,对小餐饮备案情况进行核查(见附件4),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备案手续,并向准予备案的小餐饮发放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备案。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受理人员及负责人 | ||||
|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负责人 | ||||
| 送达环节责任:未制作并送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信息公开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受理人员 | ||||
| 事后监管责任:未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备案的小餐饮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经营。对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等行为作出处理。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日常监管。 |
监管执法人员 | ||||
| 16 | 其他权利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 3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受理; | 中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受理应当受理的专利纠纷调解,在受理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方法和途径。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 |
| 违反调解程序; | 中 | 严格执行程序受理.审查.调解,随时接受检查;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
|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不能公正处理案件。 | 低 | 加强督查,注重警示教育,发现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 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及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