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2933934/202603-00014 | 信息分类: | 根治欠薪/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人社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花山区人社局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662933934/202603-00014 |
| 信息分类: | 根治欠薪/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人社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花山区人社局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常州市宏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地址:武进区嘉泽镇成章村大沉塘;法定代表人:陈志伟;现场负责人:汤宁;实际负责人:汪达明。
2026年2月4日,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的欠薪排查中,被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查,该公司承包马鞍山湖畔雅苑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并将劳务部分分包予陈永勤。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陈永勤组织倪光茹、戴华桂、林秀英等15名农民工参与施工。截至案发,该公司共计拖欠上述15名农民工工资147490元。
当日,花山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全额支付所欠工资。经核实,该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723137.29元,发包方已支付1961264.94元。该公司在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因拖欠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系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支付,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6年2月12日,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依法将实际负责人汪达明从常州市带回调查。2月14日,经花山公安分局组织调解,汪达明全额支付所拖欠的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4.5万余元。
本案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处置,促使欠薪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彻底解决,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