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604-00009 | 信息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1批次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期) | |
| 关 键 词: | 工商 | ||
|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604-00009 |
| 信息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1批次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期) |
| 关 键 词: | 工商 |
近期,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糖、罐头、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6类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马鞍山市花山区邓敏便利店销售的拐11香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糕点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调味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03)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饮料抽检依据是《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乳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是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餐饮食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 2713-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罐头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饼干抽检依据GB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
方便食品抽检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
冷冻饮品抽检依据《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275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2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冷冻饮品冰淇淋》(GB/T 31114)、《冷冻饮品雪糕》(GB/T 311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蔬菜制品抽检依据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
速冻食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豆制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5.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7.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