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85409321/202604-00019 信息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行政处罚/权力运行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文       号: 马花综执罚决 [2026] 第3001号
成文日期: 2026-04-23 名       称: 卢勇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案
关  键 词: 处罚 用权公开 结果 行政
索  引 号: 485409321/202604-00019
信息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行政处罚/权力运行
发布机构: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文       号: 马花综执罚决 [2026] 第3001号
成文日期: 2026-04-23
名       称: 卢勇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案
关  键 词: 处罚 用权公开 结果 行政

卢勇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1            信息来源: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4-23  09:37

马鞍山市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马花综执罚决 [2026] 第3001号

本机关现查:2026年3月30日,我局案件处理中队收到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关于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一期)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案件移送函》,并经过调查,卢某某在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一期)中,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关于马鞍山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一期)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案件移送函》;

2、案件询问调查通知书;

3、身份证复印件、整改情况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4、询问笔录。           

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缴纳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你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缴纳罚款(户名: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账号:2001055546116660000001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由代收银行直接收取。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花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