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606-00012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马花卫医罚〔2026〕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5-13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某某) |
| 关 键 词: | 医疗卫生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606-00012 |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马花卫医罚〔2026〕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5-13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某某) |
| 关 键 词: | 医疗卫生 |
文号:马花卫医罚〔2026〕7号
被处罚人:唐**;性别:男;民族:汉族;职务:无;身份证号:3428********;住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联系电话:178********。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的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在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你一共接诊了黄**、李**、许**、陈**、鲍**、刘**、付**、翟**、桂**、樊**、翟**、赵**、余**共13名十四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一、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类第76条第1阶次,依据《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作出1.警告;2.罚款117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1.2025年12月16日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卫生监督所)《线索移交函》1份(共1页);2.2025年12月2日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共3页);3.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卫生监督所)移交的黄**处方笺复印件1份(共1页);4.2026年1月16日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各1份(共1页);5.患者李**、许**、陈**、鲍**、刘**、付**、翟**、桂**、樊**、翟**、赵**、余**处方笺复印件12份(共6页);6.2026年3月12日吴**询问笔录1份(共4页);7.2026年3月12日唐**询问笔录1份(共3页);8.吴**、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共2页);9.唐**执业资质复印件1份(共2页);10.唐**工资单及情况说明1份(共2页);11.授权委托书1份(共1页);12.相关调查电子证据光盘1张。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马鞍山市花山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收款人账号:2000********。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马鞍山市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