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依法对区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二)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各类优秀青少年。
(三)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本区有关青少年工作的规章制度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四)研究新时期团的组织建设问题,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五)向区委、区政府及团市委及时反映社会动态和青少年思想状况,为上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六)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
(七)指导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