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1-26 08:53  来源:花山区人民政府 点击量: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以及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来电。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单位向区政府的请示,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提供信息,及时反应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区政府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或参与筹办全区性的重大活动。

6、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各部门之间、单位与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7、做好政务督查工作,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区政府领导。

8、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给区政府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9、负责安排区政府值班工作。承担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0、掌握和安排区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做好机关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使用管理和车辆的调配以及其他行政性事务。

11、负责市长信箱、市领导批示件办理答复工作。

12、负责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工作。

13、负责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

14、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15、承担区政府外事管理职责。

16、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