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存在哪些情形,应当终止办学?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期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办学有效期内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终止办学可以由培训学校向原审批机关自行申请办理,也可以由原审批机关依法进行终止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