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由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吕某某、程某某等五人非法采挖、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石山苏铁和德保苏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共计七万余元。
五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请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认赔。案件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提示:铁树是恐龙时期的植物,存活到现在,已然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树种之一,是落叶林中重点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同时,为人类对有关植物进化和古生物、古地质、古气候研究提供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苏铁类植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中的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私自挖采、买卖野生苏铁是法律严禁的行为,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制裁和民事公益侵权责任的双重惩罚。(拟稿:林丽 核稿:李岩、詹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