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坚持边督边改,11月12日至12月底,我市在慈湖高新区及马钢股份公司全域范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个最严”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工业源、移动源、城市面源污染防治,促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行动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最严格检查。对整治范围内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二是落实道路扬尘最严格管控。
加大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以及重点区域内主次干道抑尘作业频次。三是执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最严格管控。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和裸土覆盖、路面硬化等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开展园区“散乱污”企业最严格整治。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对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五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最严格检查。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严查在用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六是加强秸秆和垃圾焚烧最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省督察组交办的问题,一律实行主要领导包保,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快速接收转办及调查处理机制,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4日内完成整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一个月内完成整改。慈湖高新区、马钢股份公司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到位情况。同时,结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重点区域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举一反三,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记者 唐冰倩 通讯员 徐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