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4-00019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统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秘〔20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70 | 关 键 词: | 普查 统计 |
| 政策咨询机关: | 王蕾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4-00019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统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秘〔20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普查 统计 |
| 政策咨询机关: | 王蕾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370 |
濮塘镇、各街道,软件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扎实做好我区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 及《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马政秘〔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和区情区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马鞍山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 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载体、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涉及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委、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由区委政法委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全程参与。
濮塘镇、各街道、软件园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抓紧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软件园和区城投集团等要组建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载体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网络员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基层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选优配齐配强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为主线,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强化普查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应统尽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提高工作效能。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部门登记和数据信息。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花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 日
附件
花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明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曲 磊 区政府办主任
王 蕾 区统计局局长
朱 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柳 洁 区发改委副主任
黄仕保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查 琼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大数据中心主任
成 员:张玉龙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兼〕
张玉屏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迎春 区委编办主任
华 俊 区教育局局长
丁文杰 区科技局局长
沈 杰 区经信局副局长
周 斌 花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花业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方 艳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建文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中心主任
宋晓勇 区住建交运局副局长
刘金婵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国庆 区文旅体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长青 区卫健委副主任
黄志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副局长
鲁 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汪 超 区统计局中级统计师
肖志钢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以文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 勇 濮塘镇副镇长
王 维 霍里街道副主任
薛玉华 桃源路街道主任
焦 磊 湖东路街道副主任
冯丽娜 沙塘路街道副主任
晏慧慧 解放路街道副主任
赵德成 江东街道副主任
刘 昱 塘西街道副主任
武 兵 金家庄街道副主任
吴 芳 马鞍山软件园管委会副主任
季业龙 区城投集团财务总监
葛 军 中汇公司总经理
王志刚 广汇公司董事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蕾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