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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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003068596/201902-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教育
发文机关: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发文字号: 花政办〔20192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花山区委老干部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825645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花政办〔20192

 

濮塘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0日       

 

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满足快速增长的老年教育需求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833号)和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花政〔20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花山老年教育工作,推进“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前状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833号)颁发后,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老年教育委员会组织下,各单位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完善体制、创新模式、整合资源,形成老年教育城乡全覆盖,为全区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花山区老年教育经过13年开拓进取,三级办学网络覆盖城乡、办学规模逐年壮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到2018年末,全区老年大学(学校)达到55所,实现了1个乡镇、8个街道、45个村(社区)办学全覆盖,全区共开设380个教学班,老年学员人数达到1.1万人/1.9万人次,老年人口入学率达到15.24%。全区已有省级示范校4所、市级示范校9所、区级先进校1所、区级合格校44所、区级星级校18所,办学率、入学率和示范校率等处于全市领先位置。但面对城乡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特别是老年朋友对终身学习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区老年教育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区老年教育事业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立校、把握方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从花山区情实际出发,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丰富内容,逐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数量、提升办学质量。探索老年教育新体制机制,提高老年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逐步形成具有花山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为花山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多元化办学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等方面主导作用,同时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参与,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与差异化供给相结合。从老年人根本利益出发,遵循老年教育规律,统筹规划全区老年教育,分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业(行业)的老年教育发展,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享受差异化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坚持按需施教、文化传承与教学改革创新相结合。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丰富老年人生活作为老年教育重点,同时要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拓展老年教育形式,创新丰富老年学习资源。加强对老年教育的教学理论研究和规律探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增强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

——坚持协调推进、实体办学与资源开放相结合。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已开办的老年大学(学校)为实体,以未能进校学习的老年人为拓展对象,努力建设覆盖全社会的老年教育网络,同时借助已有各种教育网、文化网,提供开放学习平台。发挥老年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结合运作作用,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老年教育,推进敬老院、养老院等兴办老年学校或教学点,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富有花山特色的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接受老年学校教育的比例达到16%以上)。

——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和管办分离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逐渐提升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加强支持服务、完善学习网络和拓展发展路径,促进花山老年教育多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老年教育科学务实、合理布局,建立扎实有效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继续做到10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老年学院(学校)。重视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倡有条件的村可办多个学习点,方便农村散居、独居老人就近就便入学。要把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科技局)

(二)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区、乡镇(街道)所办老年大学(学院),是所在地区老年教育的中心校。2020年前,要把各级中心校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心校办学较早、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优势,积极将富余资源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各级中心校要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升教学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区中心校(区老年大学)要成为区域内集教育科研、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和学习资源开发为一体的老年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并发挥对基层和农村老年学校的服务指导功能作用。继续坚持区老年教育乡镇(街道)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城乡结对互帮互学”活动,推进城乡老年教育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对口支援、均衡发展。加强各老年大学(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推进老年教育不断满足老年人美好学习、生活的需求。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

(三)改善老年教育学习环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老年学员和其他社会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全日制学校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学校)或老年课堂。鼓励高等院校向老年人开放网络课程和注册旁听课程,供老年人免费学习。有条件的中小学可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与当地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

(四)增加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全民阅读点等公共文化场所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服务的新途径。鼓励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和科技等设施和资源,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与社区教育机构密切合作,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到2020年全区至少建立1个以上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科技局)

(五)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形式。进一步适应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增强老年教育的吸引力。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在对老年人学习需求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和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设计老年人感兴趣的活动主题,利用可视、可听、可感的教学媒体,让老年人在亲身体验过程中学习知识。引导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建立学习团队,并加强对其培育、指导、管理、服务,推进老年学习团队规范化建设。以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为单位,到2020年全区培育10个以上学习团队,并定期评选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老教委)

(六)鼓励社会参与老年教育。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各级老教委、各老年大学(学校),要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进三院(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工作,在其机构内设立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研究探索通过市场渠道逐步推广游学养相结合的教育养老新模式,推进教育养老工作发展。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与残联共同探索举办残疾人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到2020年,全区建立3个养教结合学习点,其中有1个是示范学习点。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民政局、区老龄办、区残联)

(七)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传授者,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老年社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鼓励引导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艺术家志愿服务老年教育。鼓励老年学员参加社区助学、文明创建、治安巡逻和关心下一代等银发志愿服务,并培育打造一批品牌项目。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

(八)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观光、服装服饰和文化娱乐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

(九)推进信息技术融入老教。积极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学习平台,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推进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利用马鞍山市老年教育电视栏目、老年教育网站,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老年教育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应用,将老年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区教育、老龄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信息办、区老龄办)

(十)加强老年教育人才培养。大力支持辖区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利用在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网络大学,依托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立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分层推进教学骨干、专兼职教师和助学志愿者培训,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老教委、区教育局)

(十一)重视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各级老教委要重视利用辖区高校、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老年教育校报校刊建设,建立区内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展示平台,发挥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全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基地的作用,加强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推进我区老年教育经验与成果的展示、共享与交流。区老教委建立老年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指导服务小组、老年教育专家库和专家咨询服务小组,为基层开展老年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参与省内外老年教育相关活动,加强与各地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老年教育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级老教委、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

四、重点推进计划

(一)加强核心价值宣教。老年教育必须把政治立校放到首位,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老年大学(学校)办成坚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在各老年大学(学院)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编写校本教材,设计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老年大学(学院)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以此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级老教委、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

(二)提升老教机构能力。继续扩大办学规模,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到2020年,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在校学员人数要达到1500人以上,乡镇(街道)老年学院在校学员人数达到300人左右,村(社区)老年学校在校学员人数达到150人左右。校舍条件要满足办学要求,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不低于4000平方米,乡镇(街道)老年学院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社区)老年学校不低于150平方米。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办学资源,改善基层办学条件,建设4个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老年大学(学校)。鼓励老年教育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率先发展,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较差的老年学校,可按照普通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开办老年大学(学校)或分校,采取联办、协办和办分校等多种形式,扩大办学规模。尝试在区教育、政法等退休职工较多的系统开办老年学校或区老年大学分校。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发经委、区住建委、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

(三)整合学习资源建设。统筹安排,多方协作,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资源。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标准,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通过遴选、开发、整合、推介、引进等方式,开发纸质、网络、电子音像、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形成系列课程推荐目录。促进学习资源的均衡配置,引进和编写2种以上老年普及读本,重点解决乡镇(街道)以下老年人学习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

(四)储备老教师资力量。注重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或创办老年教育机构,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建设具备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储备、查询、配送与反馈功能的区老年教育师资库。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各级老教委、区人社局)

(五)创建示范(星级)学校。继续组织参加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市级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区级“两争一创”活动,鼓励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各级示范校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区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努力建设2所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使之成为全区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办学的样板。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六)发展远程老年教育。积极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资源,打好远程老年教育组合拳。利用党员先锋网、公共文化网,打造老年在线学习平台;利用市网络大学(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站,完善老年远程教育手段;利用市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开展空中课堂学习;利用现代通讯终端,探索通过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开展移动学习。区、乡镇(街道)老教委要加强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建设。到2020年,远程老年教育网络覆盖全区,乡镇(街道)老年学院和村(社区)老年学校全部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努力实现只要有老年人学习需求,就有远程老年教学保障。

(责任单位:濮塘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党建服务中心、区信息办)

(七)引导老有所为行动。老年教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各级老教委要团结带领广大老年学员,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组织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加为兴旺党的事业发挥余热、展现正能量的相关活动。通过畅谈发展变化,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要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广泛开展银龄志愿服务活动,在健全完善区银龄助教志愿服务队的基础上,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至少培育3支队伍,乡镇(街道)老年学院至少培育2支队伍,村(社区)老年学校至少培育1支队伍。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明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新时代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关心支持力度,主动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是在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专门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被赋予对老年教育工作指导、协调、规划和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要加强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有教育、组织、老干、民政、老龄、文旅、卫计、发改、财政、人社和编制等部门组成的老年教育委员会,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规划、有制度约束、有经费保障、有考核监督,使其更好地为我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发挥议事协调主体作用,为构建我区老年教育纵向上下一体、关系顺畅的管理体系,横向各成员单位协力共管的发展氛围,发挥桥梁、纽带和粘合剂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濮塘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老教委、区民政局、区老龄办)

(二)重视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老教委工作班子和各老年大学(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按照满足岗位需求、具备相应能力、保证正常运转的要求,以聘用、兼职和专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精干得力的工作人员,其中区老教委驻会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一般5人为宜、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专职工作人员一般7-8人为宜、乡镇(街道)老教委(老年学院)专兼职工作人员一般2-3人为宜、村(社区)老教委(老年学校)专兼职工作人员一般1-2人为宜。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办法,多渠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把好聘用关实现源头优化,注意在使用中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并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强授课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要制定人才激励制度,畅通老年教育教师职称评定通道。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专业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属各中小学都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工作,支持教师在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兼职任教,兼任课程的工作量可计入所在单位(学校)工作绩效。要关心在职人员的进步成长,对于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褒扬与奖励。要选配退下来的老同志充实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坚持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濮塘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三)完善投入机制。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区、乡镇(街道)财政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教育发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社〔2018611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将各级老教委办公经费、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及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其办学规模、学员人数,队伍建设、条件改善等及时核拨专项办学经费。区建立各级老年大学(学校)专项办学经费定额保障机制,其中区老年大学(金家庄分校)老年学员人均保障标准一般不低于200/年,乡镇(街道)老年学院老年学员人均保障标准一般不低于150/年,村(社区)老年学校老年学员人均保障标准一般不低于80/年。老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各级办学经费要保证办学需要,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同时,要尝试把老年教育交给市场、交给专业团队和人员来办,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产业。要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老教委)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推进各级党政组织制定发展老年教育的决定、意见、办法,转发各级老年教育年度工作要点,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要把老年教育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级党政组织及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定期检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常态化考评机制,使老年教育工作做到与党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评比表彰范围。

(责任单位: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级老教委、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目标办)

(五)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各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市、区的相关决策意图,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激发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活动)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级老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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